CFi.CN讯:凯中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5,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最高成交价为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362.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1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4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8,798,66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699,66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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