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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帆
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770元统一提高到月人均800元。
据了解,本次提高保障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从2023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770元统一提高到月人均800元。
(二)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已享受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定补对象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原在企业单位发放定期定量补助的,仍由原单位发放,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开支渠道不变。
(三)各地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编辑:华丽
审核:杜强 王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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